- 扫一扫 -

- 留言 -

广东顺德停运52艘水泥船 每吨补贴500元

2013/11/08 07:16 来源:顺德城市网 万家长

11月7日,记者从广东顺德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获悉,根据相关要求,顺德将有52艘水泥船被强制退出营运市场,涉及从业人员164人,总载重吨为12371.3吨。而对实施强制退出营运市场的水泥船,顺德将给予每吨500元的补贴。......

  11月7日,记者从广东顺德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获悉,根据相关要求,顺德将有52艘水泥船被强制退出营运市场,涉及从业人员164人,总载重吨为12371.3吨。而对实施强制退出营运市场的水泥船,顺德将给予每吨500元的补贴。

  据了解,老旧水泥船能耗高、污染大、吨位小,水泥材质的船舶安全性能低,一旦在水上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船体容易产生裂缝进水甚至沉没。现今新建造的船舶均为坚固耐用的钢质船,安全性能比水泥船优胜。值得庆幸的是,此前顺德并未发生过水泥船安全事故的案例。

  也正是考虑到上述安全隐患,为推动船舶技术进步和提高船舶营运效益,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发展纲要》及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文件要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制定了《顺德区水泥船强制退出营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

  据了解,申请补贴的水泥船需持有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港航管理局)核发的《船舶营业运输证》且有效期在2010年内,还需要填写船舶营运证注销申请表和顺德区水泥船退出营运补贴资金申请表,审核通过之后才能获得补贴。补贴标准为,按每载重吨500元给予补贴,“载重吨”以《船舶营业运输证》上载明的吨数为准。

  顺德区港航管理所所长介绍,这一次引导水泥船退出营运市场,淘汰能耗排放高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水泥船,鼓励一部分船主通过政府资金补贴扶持政策,有助于更新船舶运力,调整运力结构,提升运力水平,发展适应市场需求,安全性能高的大型化、专业化、标准化运输船舶。同时,将水泥船彻底清退出市场是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力举措,能有效推动顺德区内河水运业向规范化、现代化、规模化发展。

  ■申请资料及办理时限

  1.《顺德区水泥船强制退出营运补贴资金申请表》,船舶经营人为公司的需加具公司初审意见;

  2.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港航管理局)核发的《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

  3.水泥船拆解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船舶拆解完工证明、与拆船机构签订的船舶拆解合同以及有拆卸船舶资质的拆船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该企业公章确认;

  4.海事管理部门出具的《船舶注销登记证明书》(报废);

  5.船舶所有人属公司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船舶所有人属个人的需提供船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船舶所有人是指《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上载明的“船舶所有人”;

  6.船舶所有人在顺德开户的任一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7.船舶船头、船侧、船尾近两个月内清晰4R彩照各一张(能清晰显示船号),并附电子相片,电子相片统一使用JPG格式,分辨率大于1024*680;

  8.船舶拆解照片,需包括拆解船舶有关主体部位重要部件4R彩色照片各一张,(能清晰显示船号),并附电子相片,电子相片统一使用JPG 格式,分辨率大于1024*680。

  9.2013年10月份前已拆解的水泥船,如不能提供船舶拆解时照片的船舶所有人,需在《珠江商报》上刊登声明,承诺申请水泥船补贴资金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2013年10月份后拆解的水泥船申请补贴资金的,需提交上述第1-8项材料,2013年10月份前已拆解的水泥船申请补贴资金的,需提交上述第1-6项及第9项材料。缺少任一项申请材料的,将不予受理。办理时限: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自本方案印发实施之日起开始接受申请至2014年3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编辑:刘冰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一图读懂2022水泥行业绿色发展水平评估报告

近日,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发布《一图读懂2022水泥行业绿色发展水平评估报告》,以下为图片报告的全部内容。

水泥产业积极落实错峰停产 未来市场回暖有赖基建及房地产需求释放

近日,受夏季用电高峰来临、水泥价格走低等因素影响,国内众多水泥企业都在积极响应错峰停产安排。

企业开足马力生产 一季度26个省份用电量正增长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3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9%。而前两个月这一数字只有2.3%。同时,一季度全国有26个省份用电量实现了正增长。业内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整体向好和气温逐步升高,全社会电力消费还将有较大幅度增长。 预计二季度电力消费增速将明显回升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30

青海省

¥ 416.22
2024-04-30

甘肃省

¥ 382.91
2024-04-30

陕西省

¥ 327.04
2024-04-3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30

云南省

¥ 312.39
2024-04-30

贵州省

¥ 312.57
2024-04-30

四川省

¥ 352.34
2024-04-30

重庆

¥ 331.21
2024-04-30

海南省

¥ 432.19
2024-04-3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4-30

广东省

¥ 324.44
2024-04-30

湖南省

¥ 316.08
2024-04-30

湖北省

¥ 319.39
2024-04-30

河南省

¥ 282.33
2024-04-30

山东省

¥ 321.62
2024-04-30

江西省

¥ 317.07
2024-04-30

福建省

¥ 303.10
2024-04-30

安徽省

¥ 313.99
2024-04-30

浙江省

¥ 332.74
2024-04-30

江苏省

¥ 309.21
2024-04-30

上海

¥ 332.73
2024-04-30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30

吉林省

¥ 358.29
2024-04-30

辽宁省

¥ 324.97
2024-04-30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30

山西省

¥ 315.65
2024-04-30

河北省

¥ 342.12
2024-04-30

天津

¥ 368.21
2024-04-30

北京

¥ 339.43
2024-05-03 22:30:23